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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3日 00:00 发布人:学校办公室

桂幼师校办〔201326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

现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3112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把档案的收集和管理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更好地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全校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等立卷归档部门。

二、组织领导

开展档案管理考核工作时由校长办公室牵头,会同档案室等相关部门成立学校档案管理考核工作小组。

三、考核内容

根据各立卷归档部门的工作职责,重点对部门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的重视程度、建立岗位责任制、立卷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时间等方面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重点考核归档质量和归档时间。需移交的材料详见《关于做好学校2012年度资料归档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幼师校办〔201310号,已上传至中层群共享)。

四、考核办法

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得分,设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90(含90)分以上为优秀,60(含60)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

(一)没有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和未配备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

(二)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

(三)拒绝按规定向档案室移交档案的。

(四)发生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各立卷归档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对本部门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检查打分,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表(格式见附件),一式两份,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于每年1210日前报送档案室。逾期不报自查报告和考核表者,视作考核不合格。

(二)考核。学校档案管理考核工作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详见附件)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材料审查、实地检查、综合评分、拟定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各部门的考核等次。

(三)反馈。档案室向各部门反馈学校档案管理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如有异议,部门可向档案室提出,档案室应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四)确定考核等次。学校档案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拟定的考核意见和各部门反馈意见,确定各部门的考核等次。

六、奖惩

学校每年在12月底或次年1月份公布档案管理考核结果。对考核获优秀等次的部门,学校将给予通报表彰。对获优秀等次的部门负责人和兼职档案员,学校在通报表彰的同时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学校将档案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职工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评定表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评定表

部门名称

 

  

 

自评分

考核分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一、组织管理(20分)

领导重视15分)

1.有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3分)

 

 

 

2.有文字材料体现档案工作列入分管领导职责范围(4分)

 

 

 

3.档案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和领导工作议事日程(5分)

 

 

 

4.建立了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及兼职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3分)

 

 

 

人员管理 5分)

1.配备了兼职档案员(3分)

 

 

 

2.兼职档案员参加岗位培训(2分)

 

 

 

二、立卷归 50分)

部门立卷 5分)

1.坚持执行部门立卷制度(3分)

 

 

 

2.接受档案室监督检查(2分)

 

 

 

归档完整20分)

1.应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含声像和电子文件材料)(20分)

 

 

 

归档准确 5分)

能准确判断有保存价值的归档材料,对无凭证作用或利用价值的材料不予归档(5分)

 

 

 

归档及时20分)

1.按学校规定归档时间上交档案资料(15分)

 

 

 

2.有完备的交接手续(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时移交)(5分)

 

 

 

三、案卷质 25分)

组卷(8分)

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系统连贯(8分)

 

 

 

卷内内容17分)

1.卷内文件完整、排列有序(8分)

 

 

 

2.卷内文件用纸规范,书写完整、用墨符合要求(3分)

 

 

 

3.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填写规范、清晰(3分)

 

 

 

4.卷内文件装订整齐(3分)

 

 

 

四、安全保  5分)

保管条件 2分)

1.配有专用的文件材料柜和档案柜(2分)

 

 

 

安全保密 3分)

2.有较强的安全保密意识,认真负责保管档案及文件材料(3分)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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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部)领导班子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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