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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校2015年“清明节”、“三月三”和“五一”放假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2日 00:00 发布人:学校办公室

桂幼师校办〔20154
 
关于学校2015年“清明节”、“三月三”
和“五一”放假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教育厅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学校“清明节”、“三月三”和“五一”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假期为44—6日,“三月三”假期为418—21日,五一假期为51—3日。
二、清明节期间校车安排如下:
(一)43(星期五)
7:30,南宁校区——平果校区。
13:00 ,平果校区——南宁校区。
15:00 ,南宁校区——平果校区。
17:10 ,平果校区——南宁校区。
(二)46(星期一)
南宁校区发往平果校区校车由原15:00调整为19:00 发车。
三、今后,遇国家和自治区法定假期,学校如有调整,校长办公室原则上提前一周通知各部门、各教学系部;如无调整,校长办公室不再另行印发通知,一律按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放假通知为准。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542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542印发

上一条:关于再次明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学校2015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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